为确保大连理工大学电子邮件系统安全和稳定运行,维护学校师生的利益,营造良好的教学、科研、对外交流、管理和服务环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大连理工大学校园电子邮箱(以下简称校园电子邮箱)是学校为师生和校内单位提供的免费电子邮箱。校园电子邮箱实行实名制方式管理。经注册通过后,师生或单位即成为校园电子邮箱用户。
大连理工大学网络与信息化中心(以下简称网信中心)是校园电子邮箱的管理运行部门。网信中心应按规定做好学校电子邮件系统的管理和维护以及面向用户的服务工作,并授权制订《大连理工大学校园电子邮箱管理和使用细则》,以确保电子邮件系统的正常运行。如因特殊情况确需暂停邮件服务时,网信中心应及时向学校报告并予以公告。
所有在编教职工(含离退休、进站博士后、人才派遣人员等)和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在册本科生、研究生均可申请开通一个免费的“个人用户”校园电子邮箱。
校内各单位均可视需要申请和使用一个免费的“单位用户”电子邮箱。单位用户电子邮箱的使用仅限于与本单位工作有关的业务。已申请单位电子邮箱的单位如遇机构撤消或管理员变更,应立即到网信中心办理邮箱撤消或管理员变更手续。
非学校在编或在册人员如确因工作需要使用校园电子邮箱,应按规定办理“其他用户”电子邮箱的申请和审批手续。
校园电子邮箱采用个性化用户名,用户名应该由英文字母(a-z、不区分大小写)、数字(0-9)、点或下划线组成。用户名长度为3-16个字符之间,须经网上注册激活后方可开通。
单位用户电子邮箱须指定专人持相关申请材料到网信中心现场办理审批手续。
教职工电子邮箱的存储空间为500MB,学生电子邮箱的存储空间为100MB,单封邮件(包括附件)的最大容量限定在15MB之内。
校园电子邮箱如在12个月内未登录邮件系统,系统将自动注销并删除该电子邮箱。如再次使用需重新申请注册。
用户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相关管理规定,所传送的信息不得损害国家、学校和他人的利益,不得通过校园电子邮箱从事违法活动或传播不良信息。所有用户应对校园电子邮箱的使用行为负完全的法律责任。
校园电子邮箱仅限符合规定的使用者本人或本单位使用,禁止用户将校园电子邮箱以任何形式转让给他人或其它单位使用。
用户应妥善保管邮箱密码,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校园电子邮件网站提示找回,或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单位用户持单位证明)到网信中心进行密码重置。如因用户名及密码保管不善导致个人邮件等信息资料泄露或丢失,用户应自行承担责任。
用户应定期清理过期邮件,以免因存储空间限制而影响邮件的正常收发。
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校园电子邮件的全部风险。网信中心不对提供的服务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同时亦不对商业性的隐含担保,特定目的和不违反规定的适当担保作限制。
用户对电子邮件的内容拥有隐私权,未经用户本人许可,任何人不得阅读用户的电子邮件内容,应公安机关等执法机关要求的除外。
对于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学校管理规定的行为、或因主观或客观原因给邮件系统的正常运行带来不利影响或后果的用户,学校授权网信中心及时采取相关措施,直至关闭其电子邮箱,终止其继续使用校园电子邮箱的资格。
本办法由大连理工大学网络与信息化中心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