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通知

关于在我校招募大连市创业指导志愿者的通知

作者:Admin 来源:学校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3-03-22 浏览次数: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健全大连市创业服务体系,拓展和完善创业服务方式,提高创业指导服务水平,我校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的实施意见》(大政发〔2010〕18号)的有关规定,现招募大连市创业指导志愿者,具体事宜如下:

   一、创业志愿者指导思想

    坚持人本服务的理念,以培育壮大创业主体为目标,广泛依托校内资源,充分发挥高校创业导师和专业讲师的作用,通过创业指导志愿者队伍为自主创业者提供公益性、专业性和个性化服务,帮助初始创业者成功开办经营实体,扶持创业经营实体起步发展,提高创业成功率,实现创业带动就业的良性机制。

    二、志愿者队伍及人员的组成

    (一)组成范围

    面向我校有志于从事创业指导工作、开展公益服务的在职或退休员工,公开招募在自主创业和中小企业发展等领域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士组成大连市创业指导志愿者队伍,主要包括:

    1、从事人力资源管理、税收、财政等方面的校内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

    2、普通高等学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从事创业的导师和专业的讲师;

    3、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优秀专业技术人员;

    4、校附属企业单位从事人力资源、财税、营销管理等方面的优秀人员;

    5、资深法律工作者;

    6、具有特殊专长的人员。

    (二)遴选条件

    1、在本市居住或工作,年龄一般在70岁以下,身心健康,具有奉献精神,热心社会公益事业。

    2、在创办、经营、管理企业方面有丰富经验,或在相关领域有专业特长。

    3、自愿并能够为创业者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工作。

    (三)遴选程序

    1、申报。符合条件的在职或退休人员须经组织推荐和所在单位同意,填写《大连市创业指导志愿者登记表》(详见附件),并附相关材料(包括证书、论文、课题等)的复印件,统一申报。

    2、审核。由大连市创业公共实训(孵化)中心按照公开、择优、适用的原则,对上报专家志愿者情况进行审核,确定最后名单,面向社会公示。

    3、颁发证书。经审核确认的专家志愿者,由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授予“大连市创业指导志愿者”称号,并颁发证书,证书有效期为2年。经确认的人员,统一纳入全市创业指导志愿者数据库管理。

    三、工作任务

    创业指导专家与自主创业者之间是建立在自愿基础上的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创业指导专家依据有关政策法规及个人经验和知识,为自主创业者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所提建议仅供自主创业者参考。

    (一)为拟创业者和已创业者提供政策咨询、开业指导和经营服务等。政策咨询包括提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工商、税务、金融等方面法律法规和政策内容的解答。开业指导包括创业能力分析、项目分析、经营选址、开业策划指导等。经营服务包括营销策划、信贷融资、投资分析、资产评估、经营管理诊断、市场拓展等;

    (二)为各级孵化基地的软、硬件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参与各级孵化基地项目评审等工作;

    (四)为各级孵化基地的孵化企业提供专家咨询、经营评价、培训讲座等专业服务;向孵化期满的孵化企业提供跟踪服务;

    (五)参与编写创业辅导资料、整理相关领域咨询资料;

    (六)创业指导志愿者队伍根据自主创业的需要,不断丰富创业指导服务内容。

    (七)在创业者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建立法律文书,明确双方责权利,开展拓展咨询扶持服务。

    四、服务方式

    (一)预约服务:受理预约申请,匹配合适的创业指导专家,通过电话或现场解答等方式回复。

    (二)“一对一”服务:安排创业指导专家与自主创业者结成帮扶对子,提供“一对一”专业指导和服务。

    (三)上门服务:组织创业指导专家到生产或经营场所,实地调研并提供指导服务。

    (四)网上服务:通过搭建网络平台,组织创业指导专家与自主创业者在线交流和答疑。

   (五)专题讲座服务:主要针对比较集中、带有普遍性的服务要求,组织专家开展专题培训或讲座。

    (六)综合服务:对企业发展中的综合性问题,组织创业指导专家,提供“多对一”的运营发展、市场拓展等评价咨询。

    五、组织管理

    (一)创业指导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由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统一组织领导,日常管理和开展服务由市创业公共实训(孵化)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二)建立全市创业指导志愿者队伍数据库,登记创业专家的基本情况、专业特长、工作业绩和服务情况等内容,并通过创业服务网站等方式方便创业者了解。对市创业指导志愿者队伍数据库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定期更新创业指导专家信息。

    (三)建立“咨询服务档案”,详实记录创业指导志愿者服务工作开展数量质量等情况和服务对象满意度评价,服务成果作为创业指导志愿者续聘、表奖的主要依据。

    (四)创业指导志愿者队伍的工作经费由市财政从就业专项资金中予以安排,或从接受社会捐赠中解决一部分。经费支出应严格遵循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

    六、奖励机制

根据专家志愿者日常工作业绩等综合因素,每年评选出年度“十大优秀专家志愿者”和“十大突出贡献的创业导师”,并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予以表彰奖励。通过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创业指导志愿者的先进事迹和奉献精神,鼓励更多的优秀企业家和专家学者等群体加入到志愿者队伍中,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创业、支持创业的氛围和良好的服务机制。

    七、报送方式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请填写好相关材料,请于2013年4月2日(周二)17:00前将纸质申请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209室,并将电子版材料打包压缩后发送至lizhe@

    联系人:李哲

    联系电话:84707682

    E-mail: lizhe@

    办公地点:西灰楼后楼209室

    附件:大连市创业指导专家志愿者登记表.doc

 

大连理工大学团委、招生就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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