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通知

关于2013年度公务印刷服务管理的通知

作者:Admin 来源:学校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3-01-08 浏览次数:

 

研究生院,各学部(学院、部),各处、院、办,各直、附属单位:

    自2013年1月1日起,我校公务印刷服务项目纳入集中采购管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公务印刷服务范围:

    各类资料、表格、文件、文件头、试卷(练习卷)、信笺、手提袋、单据、票据、笔记本、各类刊物、宣传册、海报等(不包含邮政监制印刷品和名片印制)。试卷等涉密印刷品印刷必须由具有国家秘密载体复制许可证的承印单位承印。

    2、经费额度及范围

    凡使用学校经费(通过学校财务处办理结算报销)的印刷服务,无论金额大小,均按照本通知执行。

    3、起止时间

    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交付印刷的项目。2012年已经交付印刷尚未办理结算的项目,务必于2013年1月19日前完成结算报销。

    4、各单位登陆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网站“重要公告”一栏查阅协议印刷服务承印单位信息,根据承印单位提供的服务范围、报价并结合印刷项目要求,选择承印单位。

    5、如报价表中没有送印单位所需印刷品类的,送印单位可遵循以下原则办理:

    (1)有相似品类服务报价且单项印刷费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不含1万元),送印单位可以以相似品类印刷报价为参考,由送印单位与承印单位协商确定;

    (2)有相似品类服务报价且单项印刷费金额在1万元以上(含1万元)或无相似品类印刷投标报价的,提交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办理集中采购。

    6、计价方法见报价说明(附件一)及承印单位报价表(附件二)。

    7、结算及付款方法

    送印单位在下达印刷任务时,应当与承印单位核算印刷费用。承印单位完成印刷任务交付用户的同时,应填写“大连理工大学协议印刷计费清单”(附件三),由送印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每月前5个工作日(2月份和8月份除外)承印单位将上月完成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通知承印单位。承印单位凭“大连理工大学协议印刷计费清单”和发票到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办理结算。承印单位逾期结算的,可转入下月一并结算。

    8、相关事宜可咨询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电话:84709016。

 

附件一:报价说明

附件二:承印单位报价表

附件三:大连理工大学协议印刷计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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