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辽宁省研究生精品课程工作的通知

作者:Admin 来源:学校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2-09-27 浏览次数: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推进我省研究生教育创新,努力提高教育质量,为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辽宁省教育厅决定组织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辽宁省研究生精品课程项目是计划项目之一,现将我校组织申报辽宁省研究生精品课程工作安排如下:

    一、精品课程建设目的与原则

    精品课程是具有一流教师队伍、一流教学内容、一流教学方法、一流教材、一流教学管理等特点的示范性课程。精品课程优先支持夯实研究生大类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的校管和部(院)管课程,应坚持教授主讲课程、利用信息技术、创新教学方式、注重教学实效、教学资源共享等基本原则。通过为研究生提供优质的教学资源,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二、精品课程的评选条件

    1.课程内容: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前沿性。课程以教育创新思想为指导,以研究生培养为根本,及时反映本学科领域的最新知识和科技成果,吸收先进的教学经验。

    2.教学队伍:有一支结构合理、人员稳定、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教师团队。

    3.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采用先进的教学方法,创新教学手段,使用网络管理,在网上体现教学大纲、电子教案、参考文献、网络课件、授课录像等。

    4.教材:课程组应积极更新有关参考教材,使用国外高水平优秀原版教材与国内其它优秀教材。鼓励整体设计、多媒体有机结合的立体化教材。

    5.实验内容:改革实验教学的形式和内容,加大综合性、创新性实验的比重。

    三、精品课程的申报范围与要求

    1.申报范围为新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中的大类基础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以及2007-2011年研究生院评选的研究生精品课程。对于因培养方案调整导致课程名称等发生变化的原研究生精品课程,如课程核心内容与原课程变化较小,可由学部、学院出具书面认定意见后,进行申报。

    2.课程负责人应为教授或副教授职务3年以上。课程支撑网站(暂时没有也可申报,但需在2012年10月20日前完成网站或页面建设并发布)提供有该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主讲教师不少于2个学时的现场教学录像(校内评审通过确定向辽宁省推荐申报研究生精品课程后在专用录播教室进行录制,请申报教师提前准备)。

    3.申报课程已连续开设3年(含三年)以上(大类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不受此条件限制)。在长期教学实践中形成了独特风格,教学质量高,得到广大研究生、教师和专家的好评。

    四、申报及评选程序

    1、申报截止时间:2012年10月12日15:00前

    2、申报方式:

    ①申请人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内进行申报。(点击进入)点击左侧最下方“教学改革与教学研究”,进入页面后点击“项目申请”将“2012年辽宁省研究生精品课程”中申报信息填写完毕。

    ②下载本通知附件《辽宁省研究生精品课程项目申报表》填写完毕后上传到申报系统“申请文件”中,并将申报表(纸制文档)一式三份,“推荐单位”部分不用签字盖章,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西灰楼后楼206室)。

    3. 评选程序

    研究生院组织校内专家对申报的课程进行评审(评审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申报人提前做好答辩准备,申报截止后即安排校内评审),评审通过的课程即为2012年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项目,并择优推荐上报省教育厅的课程。省教育厅对各高校申报课程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辽宁省教育厅网上进行公示。

    五、精品课程支持政策

    1.省精品课程由省教育厅颁发“省级研究生精品课程”荣誉证书,并与本科精品课程享有同等荣誉,有效期为3年。

    2.经批准的省精品课程,省教育厅按3-5万元/门予以资助,经费使用按我校研究生教改基金的经费使用办法执行。

    六、联系人:赵婷婷

    电话:84708332

    电子邮件:zhao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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