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通知

人事处关于我校现役军属办理采暖费补贴的通知

作者:Admin 来源:学校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1-11-13 浏览次数: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大连理工大学教职工采暖费补贴及缴费办法》文件规定“一方为现役军人,其配偶的采暖费补贴,由学校按其职务(职称)确定的标准全额补贴”。请本人持结婚证原件(复印件1份)、配偶的现役军官证原件(复印件1份)及团级以上部门(包括团级)提供的“现役证明”,于11月30日前到工资保险科核对,核对后在12月工资中补发未发放的30%差额部分。

     联系电话:84708718

     联系人:吴燕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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