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通知

关于2011年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Admin 来源:学校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1-11-13 浏览次数:

各学部、学院(部):

    根据《大连理工大学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以下简称“评选办法”),学校决定进行2011年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和奖励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单位根据“评选办法”的有关规定组织申报。所申报的教学成果必须经过一年以上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教学效果明显,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在一定范围内具有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

    2.已获得过历届校级以上(含校级)奖励的成果,不得再申报本年度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

    3.本次参评的优秀教学成果奖不涉及教材和单纯的CAI课件,这两个奖项另行组织评定。

    4.2011年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实行限额推荐的办法。每个学部至多推荐6项成果,每个学院(含体教部)至多推荐3项成果。

    5.各单位应组织专家对所申报的成果材料进行审查、评定和排序,填写汇总表(附件1),并要求有专家签字;申报者需填写《大连理工大学优秀教学成果奖申报书》(附件2)和《大连理工大学优秀教学成果奖申报简表》(附件3),并提供相关的佐证材料(电子档)。

    6.各单位于2011年11月28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不包括佐证材料)统一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主楼226),同时将所有申报材料的电子文档(含《汇总表》、《申报书》、《简表》、佐证材料)发送至邮箱zhangxj@。

    联系人:张晓军  宫文飞,联系电话: 84708593。

 

附件1:大连理工大学优秀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附件2:大连理工大学优秀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附件3:大连理工大学优秀教学成果奖申报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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