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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委关于建设“学习型、服务型”机关的若干措施(试行)

作者:Admin 来源:学校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1-04-22 浏览次数:

机关各部处、各直属单位,机关各党支部:

    建设“学习型、服务型”机关,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方案的必然要求,是打造一支适应国际知名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建设目标的机关团队的必然要求,是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主动服务学校中心任务的必然要求,也是加强机关党的工作与各部处自身建设的现实需要。
    根据学校党委指示精神,机关党委决定在校机关开展建设“学习型、服务型”机关活动,通过抓学习、抓作风、抓服务、抓规范,使机关效能和机关服务水平再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从可操作和求实效的原则出发,经机关党委全委会研究,提出建设“学习型、服务型”机关的若干具体措施如下:
    一、强化思想武装,崇尚学习,提升机关团队理论素养、学习能力和服务本领
    1、要求机关党员、干部继续研读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规定书目,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还应在本学期完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读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读本》这两本必读书的通读学习、并向所在党支部提交1篇读书心得或体会。
    2、各部处党支部要组织本单位人员学习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学习研究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及趋势和高等教育管理理论,广泛学习掌握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知识,进一步提高调研综合、办文办事、文字表达等服务能力。
    二、牢固树立服务观念,加强调查研究,完善工作制度体系建设
    3、各部处根据学校整改落实方案规定的时限,全面梳理、修订和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与政策,建立健全保障和推进学校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制度体系和机制。
    4、各部处对本单位业务工作的程序和流程进行必要的优化与整合,非涉密的简要办事流程应及时公布在本单位网站上,为师生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5、建立机关部处与院系每学期定期联系的制度,加强调研、“勤沟通、多务虚”,推进机关管理服务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
    三、健全和完善机关及部处工作行为规范,推行首问负责和限时办结制
    6、机关党委制定《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试行)》和《机关工作人员文明服务规范用语》并印发施行,各部处同时要制定或完善体现本单位工作特点的简明扼要的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7、机关党委牵头策划,统一为各部处工作人员制作“优质服务明示卡牌”,展示良好风貌,主动接受监督。
    8、在各部处普遍推行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机关人员要热情接待、认真解答师生所问事项,属职责范围的要认真办理、反馈,对按政策不能办或按程序不能马上办的事项、要耐心解释或确定办理时间;不属职责范围的,要在第一时间负责引路,联系并落实经办人。各部处要明确办理各类事项应具备的条件、需提供的材料以及办事时限等全部相关事宜,并予以明示,做到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
    四、在工作中注重学习研究,以学习研究助推工作科学发展
    9、倡导并鼓励各部处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的科学发展结合本单位业务工作实际设计研究课题,组织力量积极开展工作研究,以学习研究成果有力地助推工作实践。
    10、从今年开始,请各部处在既有良好工作基础上于每年年底前后向学校提交1篇工作调研报告(或建议书)、要求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每年能有1篇论文(或调研报告),并以此作为建设“学习型、服务型”机关过程中各部处的达标性指标之一。
    五、组织协调与责任分工
    机关党委是建设“学习型、服务型”机关的牵头与责任单位,各部处主要领导是本单位建设“学习型、服务型”机关工作的负责人,各部处党支部书记是直接责任人。
    机关党委与学校办公室、党委组织部、监察处的有关同志共同组成联合工作组,对各部处在落实措施过程中给予必要的了解、督导和提示,并集中向学校党委作出汇报。
    请各部处在例行年终总结的同时,对本单位落实以上10条措施的情况做出专门小结,各单位落实措施的情况将作为有关评价性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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