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学院:
为了进一步加强导师队伍建设,提高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现启动2014年度增列硕士生指导教师工作。
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对于尚未担任硕士研究生导师但满足下列条件的教师,可从研究生院网页上下载《大连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填写后交所在学部、学院,由学部、学院和学科点负责人审核后,统一于4月21日下班前交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经讨论批准,即可招收硕士研究生。
1、有适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的课题的副教授及以上教师;
2、作为主要负责人承担适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的项目或学校支持的启动项目且具有博士学位的青年教师;
3、没有博士学位的讲师,则必须负责国家基金项目;
4、非教学科研系列的教工,必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且有博士学位,同时还应具有作为负责人承担的适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的项目。
附:大连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