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辽宁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Admin 来源:学校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4-05-16 浏览次数:

各学部、学院:

根据辽宁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辽宁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组建计划的通知》要求,面向我省确定的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拟依托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组建行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围绕我省高新区、特色产业集群,选择依托行业优势企业以及技术人才具有比较优势和较好发展前景的科技型企业组建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实施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计划。现将我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点方向

装备制造领域、能源交通领域、信息技术领域、新材料领域、生物与医药领域、节能环保领域、农业领域等7个领域,拟组建方向详见《2014年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指南》(附件1)。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1.建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目标明确,研究开发任务具体,方案可行,措施得力。具有承担国家和省级研究开发项目的能力。

2.申请建设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应配备管理负责人和技术带头人,拥有固定的专职研发人员,硕士学位或中级职称人员占比不低于30%。

3.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重视科技人员和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引进和使用。

4.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有必要的检测、分析、测试手段和工艺设备(不包括批量生产用设备),且设备原值应不低于500万元。

三、申报程序

1、请学部(独立学院)组织推荐工作,限额1个,填写《辽宁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计划简表》(附件2)。请于5月14日17点前将推荐公文送至学校南门科技园大厦508室,并将简表电子版发送至xuduo@,逾期不予处理。

2、由于省里要求限额申报,我校将统一组织专家评审论证,按限额遴选推荐。

3、获得推荐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登录辽宁科技信息网“科技计划管理系统”(网址:),并在“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计划”目录下填写相关信息。

联系人:许多

联系方式:84709409;xuduo@

附件1:2014年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指南.doc

附件2:辽宁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计划简表.doc

附件3: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辽宁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组建计划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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