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通知

关于科研院组织开展2014年辽宁省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Admin 来源:学校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4-05-16 浏览次数:

各学部、学院:

根据辽宁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辽宁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组建计划的通知》要求,将面向高校、科研机构,围绕省重点学科、领域,特别在支撑产业发展的共性基础研究方面建设重点实验室,实施省级重点实验室组建计划。现将我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点方向

装备制造、能源交通、信息技术、新材料、生物医药、节能环保、农业、人口健康等8个领域,拟组建方向详见《2014年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指南》(附件1)。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1.重点实验室研究方向应符合省“十二五”规划确定的产业、领域发展方向,在本领域中有明显的特色和优势,具有承担国家和省级重大研究项目的能力。

2.拥有学术水平高、管理能力强、有创新意识、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的学术或学科带头人,拥有一支结构合理、素质较高、团结协作的科研人才团队,有较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

3.具备较好的研究工作基础和实验条件。重点实验室面积一般不低于1000平方米,并相对集中;拥有较先进的仪器设备,且原值不低于500万元。

4、申报实验室须符合《建设计划指南》中所列方向要求。

三、申报程序

1、请学部(独立学院)组织推荐工作,限额1个,填写《辽宁省重点实验室组建计划简表》(附件2)。请于5月14日17点前将推荐公文送至主楼207室,并将简表电子版发送至duc@,逾期不予处理。

2、由于省里要求限额申报,我校将统一组织专家评审论证,按限额遴选推荐。

3、获得推荐的实验室登录辽宁科技信息网“科技计划管理系统”(网址:),并在“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目录下填写相关信息。

联系人:杜冲

联系方式:84709053;duc@

附件:

1、2014年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指南.doc

2、辽宁省重点实验室组建计划简表.doc

3、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辽宁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组建计划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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