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通知

关于创新实验学院交叉学科硕博连读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

作者:Admin 来源:学校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4-05-30 浏览次数:

各学部(学院):

为了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探索交叉学科人才的培养规律,营造有利于交叉学科人才成长的环境,建立交叉学科研究生培养的管理机制,创新研究生培养模式,培养拔尖创新型人才,我校于2012年依托创新实验学院设立了“交叉学科创新人才培养计划”项目。为了更好地开展交叉学科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学校面向全校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交叉学科硕博连读研究生指导教师,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科专业范围

2014年创新实验学院拟在以下学部(学院)相关一级学科之间开展交叉学科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培养工作:

化工环境生命学部、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部、建设工程学部、运载工程与力学学部、机械工程与材料能源学部、管理与经济学部、软件学院、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及数学科学学院。

二、申请条件

(1)申请者(含合作导师)须为我校博士研究生导师,在申请当年应具备招收博士研究生的资格。同时须有完整的指导博士研究生经历,作为主导师指导的博士研究生已经获得博士学位。

(2)申请者(含合作导师)近三年内指导的博士学位论文没有出现修改后复审或其他比较严重的研究生培养质量方面的问题。

(3)申请者须与其他学部(或独立二级学院)的一名指导教师(隶属不同的一级学科)合作组成二人指导小组,其中申请者为责任导师,另一人为合作导师,共同指导同一名硕博连读研究生。

(4)申请者(含合作导师)须有明确的交叉学科的研究方向和研究基础,有适合培养交叉学科硕博连读研究生的科研课题和研究经费,且在该交叉学科研究领域取得了突出的成果。

(5)交叉学科硕博连读研究生指导教师实行动态管理,每5年考核一次,年度微调;2014年以前已经取得责任导师资格的教师不能再次申请责任导师,已经取得合作导师资格的不能继续申请合作导师。

三、申请办法

申请创新实验学院交叉学科硕博连读研究生的指导教师须联合其他学科(跨学部或独立二级学院,且分别属于不同的一级学科)的指导教师组成指导小组(2人),共同填写《大连理工大学创新实验学院交叉学科硕博连读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

四、申请时间及联系方式

(1)2014年5月28日~6月13日填写《大连理工大学创新实验学院交叉学科硕博连读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

(2)6月13日前将纸质材料及申请表电子版报到研究生院学科办:

联系人:聂飞

联系电话:84706211

地点:研究生院613

邮箱:yjsyxk@

附件:创新学院交叉学科硕博连读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doc

研究生院

创新实验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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