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通知

关于申报2014年校党建课题的通知

作者:Admin 来源:学校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4-06-12 浏览次数:

党委各部门,各二级党委、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第二十二次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精神,持续推动我校党建工作上水平,结合学校实际,现就2014年度学校党建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设计原则

1.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人才培养目标,以增强针对性为前提,以成果的实践运用为导向,围绕学校党建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进行设计和论证,形成有一定理论和实践价值的咨政建言报告,为加强和改进学校党的建设提供理论支持。

2.瞄准学术前沿,紧密围绕高校党建中基础性、全局性、前瞻性的理论与实践问题进行研究和探索,推动我校党建理论研究“有特色、入主流、出精品”,为提高高校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提供理论支撑。

二、课题类别、资助额度及项目周期

1.课题类别:分重点课题、一般课题两个类别;设置领导班子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学生党建、党校建设等研究方向。可根据课题指南(详见附件1)申报,也可在符合课题设计原则前提下,自拟题目。

2. 经费资助和使用:(1)重点课题,每项资助经费1万元;(2)一般课题,每项资助经费0.5万元。经费的使用范围为:资料费、版面费、项目开展所需差旅费及办公用品费等。课题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项目预算使用课题经费。

3. 项目周期为1-2年。

三、申报条件

1.学校从事党建及思想政治教育教学与研究的专任教师、党政管理干部、党务工作者及辅导员,均可以申报。申报采取课题负责人制。

2.申请者必须保证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同一项目(包括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已获国家、省、市及相关部门资助的不得再申报本项目。

四、申报及评选办法

1.原则上以集体研究为基本方式,组成课题组进行申报,鼓励跨单位组成联合课题组申报。

2.各二级党委(党工委)、直属党支部汇总本单位申报材料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由党组织负责人在申报表上签字、盖章,统一报送党校。

3.报送材料包括:项目申请书纸质版一式1份(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项目申请书的电子文档。

4.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6月16日,逾期将不再受理。

5.校党校组织有关专家评审后,正式确定本年度党建研究的立项课题;并择优推荐参加辽宁省高校党建研究会重点课题的申报。

6.根据学校工作的实际,校党校将加强对重点研究课题的组织。对申报较为集中的课题和校党委今年将重点推进的工作,整合有关力量开展合作研究,予以重点支持,力争为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意见。

五、相关要求

1.请各二级党委、直属党支部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领导,把党建研究作为加强党建工作的重要途径,在总结开展党建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单位的具体情况,围绕某一个课题从不同角度进行深入研究,题目可自拟,课题名称应准确,简明反映研究内容。

2.凡经正式立项的课题,需按审定的课题计划认真进行调研,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校党校将于适当时间组织专家进行中期检查和评估,中期检查不合格者,将取消该课题的立项资格和经费支持。

六、结项要求

1.项目需完成《申请评审书》约定的研究任务,且项目成果出版或发表均应标注“2014年大连理工大学党建课题资助”字样,未标注者不在结题成果范围内。无文号内部发行的会议论文集论文、增刊论文不在结题成果范围内。

2.原则上偏理论类的课题需在SSCI、A&HCI等国际索引期刊、CSSCI来源期刊及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的应用类课题,应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对策和建议,并获得应用部门的认可证明。

未尽事宜请与校党校联系。

办公电话: 84709925,联系人:郑中兴

材料报送地点:主楼419

邮箱:dangxiao@

附件1:2014年课题指南.doc

附件2:《大连理工大学党建研究项目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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