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通知

关于开展2014年度设备清查盘点工作的通知

作者: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编辑:学生助管 发布日期:2014-11-21 浏览次数:

校内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的规定,每年年终,高等学校应当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保证帐、物相符。故此,学校决定自20141125日起对全校各部门的设备资产进行年度例行清查盘点。为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按时保质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盘点方式:采取各单位(包括学部、学院、行政部门)对所拥有的仪器设备资产自行盘点,实验设备处组织清查小组抽查的方式进行。

二.盘点时间及范围:各单位、各部门自行盘点时间从20141125日至1210日,盘点范围为≥1000元的所有在帐仪器设备资产(不含家具、软件)。盘点完毕后,撰写盘点报告,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纸质版需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后送至设备管理科,同时电子版传至shebei@dlut.edu.cn)。盘点报告截止递交时间121217时。

三.抽查时间:1215日至1219日,实验设备处将组织清查小组对各部门的盘点工作进行抽查,并撰写清查盘点总结报告,同时对此次清查中存在严重问题的部门予以通报。

四.工作程序:

1. 各单位、各部门领导要重视设备资产盘点工作,落实工作人员,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为保证盘点效率,各学部请按学院一级盘点并提交盘点报告。

2. 各单位、各部门根据工作方案,按照设备清单盘点本单位的设备资产,落实放置地点、完好率等信息。设备清单由设备处提供电子版。

3. 在设备盘点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加以解决。本部门解决不了的,要及时与实验设备处沟通,共同研究解决办法。涉及到的共性、普遍问题,由实验设备处在盘点工作结束后汇总并提出解决的建议,由学校研究决定。

各单位、各部门要通过此次设备资产清点,进一步加强设备资产管理的意识,明确和落实资产使用保管责任制,不断完善资产管理的办法和制度。

联系电话:84708687 

联系人:  陶冶

       

清查盘点报告格式请见附件:大连理工大学仪器设备清查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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