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通知

关于收回2014年预算的通知

作者:财务处 编辑:学生助管 发布日期:2014-12-03 浏览次数:

机关各部门:

根据学校预算管理要求,为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统筹安排资金,学校对机关各部门2014年末项目结余资金(办公费、业务费除外)予以收回。

各部门应结合2014年预算申报情况,认真分析结余资金性质。如有确需留用的项目资金,请务必于20141221日前向财务处提供相应招标文件、合同、协议、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若不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财务处视为资金结余一律收回。

联系人:夏秋实、荣翠芳

联系电话:847088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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