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通知

关于图书馆退还馆际互借处押金和现金预付款的通知

作者:图书馆 编辑:学生助管 发布日期:2015-04-01 浏览次数:

广大师生:

按学校相关规定,凡在图书馆馆际互借/文献传递处有押金和现金预付款(不包括校内转帐)的读者,请本人携带个人校园一卡通(代办的请同时携带代办者校园一卡通)于2015515日前到令希图书馆501-1室办理结算,过期未领取的余款将一并上交学校财务,不再办理退款,只能用于馆际互借/文献传递服务。

请相关读者尽快办理并相互转告。

咨询电话:84986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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