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通知

关于开展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作者:Admin 来源:学校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1-06-03 浏览次数:

校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11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安全责任、重在落实。

       二、活动时间

       6月1日至6月30日。

       三、活动内容

       1、认真宣传《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大连市外来劳务人员安全管理规定》等现行的法律、法规,围绕“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主题,倡导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

       2、进一步深入开展“排查整治事故隐患”活动,按照安全检查要求,对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岗位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做到安全检查与专项治理相结合,与落实安全责任制相结合,边检查边整改。

       四、活动要求

       1、各单位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领导,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安排,活动期间要悬挂一面安全旗,让安全这一永恒的主题常驻心中。

        2、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闭路电视、宣传栏、黑板报、宣传橱等载体形式大力开展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宣传教育活动既有广度,又有深度。

        3、各部门要加大对安全专项整治的力度,落实资金、完善措施。暑假前,校安委会将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

        4、6月13日上午,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将组织现场咨询活动,地点在伯川图书馆北门。“安全生产月”期间,校安委会将检查各有关单位宣传点,并适时发布简报通报全校。

       注:各单位如需购置安全宣传用品可直接与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联系,电话:84708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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