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通知

关于在全校学生党员中开展2010-2011学年“两优一先”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作者:Admin 来源:党委组织部 发布日期:2011-03-17 浏览次数: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迎接建党90周年,进一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加强我校学生党建工作,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和校风学风建设,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激发学生党员提高党性修养和自身素质,在广大学生中树立理论素养高、政治素质好、品学兼优的学生党员形象,学校决定开展学生党员的“两优一先”评选和表彰活动,大力宣传优秀学生党员、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和先进学生党组织事迹。

       各基层党组织要以评选活动为契机,坚持以评促建,通过评选活动,在全校学生党员中进行党性教育,加强学生党支部建设、提高学生党员队伍素质,为学校科学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培养优秀人才。

现将今年的评选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比条件

       1、先进学生党组织评比条件

      (1)与时俱进,关注党的动态,认真组织党员学习党的理论和方针、政策,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认真宣传、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引导支部成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高党员的综合素质。

      (2)党员培养教育和发展工作认真到位;敢于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群众,以支部的先锋作用带动群众。

      (3)党组织能够创造性地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在活动中加强沟通,促进支部团结,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内容充实,有完整的记录,考勤严格;有阶段性工作计划,并努力落实计划安排。

      (4)积极探索党组织工作规律,经常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分析学生的思想情况,主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5)党组织有战斗力和凝聚力,在所在学部(院、系)学风建设和学习工作中业绩突出,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学校开展的党支部创新立项评选活动中、整体模范作用好,党员在其中起骨干作用。

      (6)党组织拥有一定数量的积极分子队伍,能定期组织有显著成效的思想政治学习;支部成员无违纪现象。

        2、优秀学生党员评比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胸怀报国之志,党性观念强。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模范履行党员义务,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自觉维护党的形象和国家的利益,工作尽职尽责,努力践行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态度认真,行动积极,成绩突出,群众满意度高。

      (3)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能把学习书本知识与投身社会实践统一起来,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不断提高个人综合素质。

      (4)善于团结协作,关心集体,发挥团队协作精神,群众基础好。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出色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在成长成才过程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5)勇于解剖自己、敢于批评和自我批评,正确对待和接受同学的监督和老师的批评教育。

     (6)坚持求真务实,坚持勤俭节约、艰苦奋斗,坚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严于律己、乐于助人,在各类事件中,表现出共产党员应有的品格和作风。

    优秀毕业生党员

       优秀毕业生党员除符合上述条件,还应为在校期间担任一定的社会工作,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工作成绩突出,积极参加公益活动,较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学习成绩优秀,获得学习类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积极参加各类科技竞赛和文体比赛,取得一定成绩。三年内曾获得过“校优秀学生党员”或“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称号者优先考虑。

        3、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评比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胸怀报国之志,党性观念强。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模范履行党员义务,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自觉维护党的形象和国家的利益,工作尽职尽责,态度认真,行动积极,成绩突出,群众满意度高。

     (3)了解党的业务知识,出色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富有成效的党支部活动;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积极引导、组织有力,为加强支部建设发挥核心带头作用。

     (4)主动配合学校做好学生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倾听同学意见,帮助同学解决困难,做同学的知心朋友,维护同学正当权益,充分发挥党组织联系青年学生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5)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良;带头做好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警醒,在成长成才过程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评比办法、程序及要求

        1、评比对象

        先进学生党组织:全体本科生(研究生)党总支、党支部。

        优秀学生共产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在本校的本科生正式党员和研究生正式党员。其中优秀毕业生党员为2011届本科毕业生、研究生毕业生中的正式党员。

        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学生党支部的书记或副书记。

        注:以上优秀个人中不含在职人员。

        2、各单位推荐的基本原则(推荐名额见附件1)

        先进学生党组织:学生支部数超过50个的单位,可推荐5-6个;学生支部数超过30个的单位,可推荐3-4个;学生支部数不足20个,可推荐1-2个。

        优秀学生党员:学生党员数超过1000人的单位,可推荐优秀学生党员总数10-13人,其中优秀毕业生党员4人;学生党员数在500-1000人的,可推荐优秀学生党员总数7-9人,其中优秀毕业生党员3人;学生党员数不足500人,可推荐优秀学生党员总数2-5人,其中优秀毕业生党员1-2人。

       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评比为先进学生党组织的支部书记(或副书记),可列为参评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的人选,各单位也可另行推荐。

       辽宁省优秀毕业生党员:各单位推荐的校优秀毕业生党员为候选人,经网上评选后,推荐前6名为辽宁省高校优秀毕业生党员候选人。

        3、评选基本程序

       学校成立由相关部门和单位组成的“两优一先”专门评审小组,其办公室设在组织部。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评选推荐过程要公开、公正,在充分听取党内外师生意见基础上,经分党委(党总支、直属支部)委员会议讨论评选确定初步推荐名单;需经在本单位公示(3天)后,方可上报。推荐名单和登记表(电子版和纸质)要严格按时间及格式要求,过期不候。由评审小组评选并报送校党委审批。

 

三、工作日程安排

        1、3月17-18日,发布“关于在全校学生党员中开展2010-2011学年 ‘两优一先’评比表彰活动”的通知。

        2、3月18日—3月30日,由各单位组织开展评选活动,确定初步推荐名单和事迹材料,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3天,要求将组织部公示电话84708652列入。

        3、3月31日前,各单位上报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2)和事迹材料(附件3、4、5),表格严格按照格式要求填写(见材料要求)。

        4、4月1日-4月6日,校评审小组评选、公示名单,校党委审批。

        5、4月7日-4月15日,辽宁省优秀毕业生党员网上评选。开通专题网站,进入网络投票阶段。(投票开放时间请见具体通知,请登录组织部http://zuzhibu.入口)

        6、4月16日-4月18日,辽宁省高校优秀毕业生党员公示上报。

        7、4月中旬—6月,对学生党内评优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事迹宣传展示。

        8、七一前夕,各基层单位召开表彰大会,给先进集体和个人颁发校级荣誉证书和奖品,并给获奖集体一定的党支部活动经费。

联系电话:84708652、84706139    联系人:胡安妮、张丽

  

四、评审材料要求

       各单位上报材料,需填写相应电子表格(附件2、3、4),并准备相应宣传照片电子版(先进集体和个人),供网站宣传及展板巡展。具体要求如下:

        1、文档命名方式:单位(学部、院、系)-类别(优秀党员、优秀党支部书记、先进党支部)-名称(个人或支部)。

        2、填表要求:一律为宋体小四,单倍行距。“主要事迹”要求第三人称,字数1500左右,突出重点、体现全面、详实感人。

        3、宣传用照片:所有照片JPG格式,大小在1M左右。照片命名方式同上。其中,个人照片要求红底正面免冠。

        推荐表和照片的电子档请于3月31日前发往邮箱zlzzb@。同时推荐表纸质版(盖公章)一式两份(双面打印)报送组织部419房间。

     

五、奖励政策

        1.分别授予获奖者 “优秀学生党员” 、“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 、“先进学生党组织”等荣誉称号和奖励。

       2、优先推荐获奖个人和集体参评省、市级先进个人、集体。

上一条:体育馆关于调整3月19日、20日乒乓球馆开放时间的通知

下一条:体育馆关于调整3月19日、20日乒乓球馆开放时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