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通知

关于规范校内各类活动申报、审批和发布的通知

编辑:刘禹彤 发布日期:2017-04-10 浏览次数:

校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201631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各类活动阵地的管理,根据学校《大连理工大学群体性活动管理办法(试行)》(大工办发〔2014130号)相关规定,学校办公室决定启用“校内活动网”,并对校内各类群体性活动的申报、发布和审批等工作做出如下要求:

一、校内各职能部门、各学部(学院、部)、学生组织、学生社团及校外单位在本校体育场(馆)、礼堂、报告厅、教室、广场等公共场所举办的论坛、讲座、文艺演出、体育赛事、外事活动、竞赛等各类活动均需在校内活动网中申报,审批后集中发布。

二、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督”的原则,各活动举办方和监督方应切实履行责任,严格活动申报和审批。校内各类活动的审批要求如下:

1. 规模500人以下人文社科类报告会、研讨会、论坛、讲座等

1) 各职能部门、学部(学院、部)组织开展的,由党委宣传部负责审批;

2) 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及其他校级学生团体组织开展的,由校团委负责审批;

3) 学部(学院、部)下辖单位(含学生团体)组织开展的,由学部(学院、部)负责审批;

2. 规模500人以下的各类学术活动,由科学技术研究院负责审批。

3. 规模500人以下的教授讲座,由教务处负责审批。

4. 规模500人以下的各类校内文艺演出,由校团委负责审批。

5. 规模500人以下的竞赛活动,由活动举办单位自行审批。

6. 规模500人以上的群体性活动按照办法规定实行线下审批。

7. 群体性活动中有境外人员(含港、澳、台地区)参加的,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审批。

三、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校内活动网正式启用。校内活动网的地址为:huodong.。

各单位在使用校内活动网时如有问题,请与网信中心联系。

联系人:刘柱 84709126 liuzhu@

                           

201741

 

上一条:关于4月份校领导接待日安排的通知

下一条:学校总值班室2017年4月份值班安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