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通知

关于发放2015年“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的通知

作者:财务处 编辑:学生助管 发布日期:2015-11-23 浏览次数:

全校教职员工:

一、根据国税发【20059号文件规定,“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的个税独立计算,按12个月均摊。此优惠政策每年只能享受一次。

二、申报办法:按“校内职工工资外收入发放申请表”申报。

三、交表时间截止到 12 15 日下午 5:00           

四、适用范围:学校12月份在职人员(不含离退休人员及校外人员等其他人员)。

五、申报要求:请按照酬金发放的实际内容填写备注。

六、计税方法: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在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中找到所在税档范围,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七、重要注意事项

1、请在交送表格时同财务处人员明确所送单据是否为“全年一次性奖金”。

2、奖金的发放对象必需与此课题相关。请各位项目负责人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时候,仔细审查发放对象是否符合发放要求。因发放对象与课题无关产生的经济责任及税务风险,由项目负责人自行承担。

咨询电话:84708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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