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通知

关于深入开展科研经费管理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作者:Admin 来源:学校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4-03-11 浏览次数:

 

各学部、学院,各科研课题组:
    中央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组长、教育部党组成员王立英同志在2月27日召开的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视频会议上部署今年工作时指出,教育部将于近期对包括我校在内的38所直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情况开展集中检查。按照教育部的部署,2013年我校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各课题组开展了自查,并填写了自查报告。2013年暑期,受学校科研经费管理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的指派,学校相关部门组成检查组,以随机抽取的方式重点检查了14个科研项目的经费使用情况,发现了各项目在经费使用上均不同程度存在问题,检查组将督促有关课题组,针对科研经费使用中存在的下列问题进行纠正、整改。
    一是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多个项目存在违规报销差旅费现象:项目负责人家属、未成年人、老年人、非课题组成员报销差旅费,无住宿费报销100余天餐饮交通补贴,用小吃店定额发票报销住宿费,报销非出差地点费用,报销非会议期间机票,报销往返旅游景区机票等现象,涉嫌用科研经费支付家庭消费及虚假发票报销。
    二是违规报销学术会务费及咨询费报销问题:部分项目存在开具会务费发票的餐饮商户不具有举办会议条件,会务费转入本项目负责人的另一个账号,学术会议旅费实际消费人非出差人,超标准报销专家咨询费等现象,涉嫌虚假发票报销。
    三是违规报销协作费及测试费问题:个别项目存在测试费转入项目负责人任法人代表的公司,测试费转入项目负责人的另一个项目等问题,涉嫌违规转拨转移经费。
    四是违规报销耗材费等问题:部分项目发生大量耗材,并且多集中在硒鼓、墨盒、闪存盘、签字笔、电池、图书,以及大量连号出租车发票等项目,涉嫌虚假发票报销。
    五是违规报销劳务费等问题:部分项目存在大额研究生酬金以现金形式发放,非课题组成员领取研究生酬金,用发放明细单复印件报销研究生酬金,报销大额交通费等问题,涉嫌虚拟劳务费、专家咨询费。
    学校科研经费管理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各科研课题组要针对上述学校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可能具有普通性的问题,结合具体项目实际,于3月21日前,再次开展自查自纠。根据教育部通知精神,“对自查自纠中发现问题主动整改,经组织研究作出相应处理的,在检查中,未发现新的情节的,不再作重复处理。对于自查自纠后仍然存在的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请各课题组采取切实措施,返还违规报销的经费,务求把科研经费使用存在的问题发现在自查阶段,解决在自纠阶段,以良好的自查自纠工作迎接教育部检查。请各学部、学院在3月28日前将本单位科研经费自查自纠情况报学校科研经费管理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84708786,联系邮箱: tians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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