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通知

致校内各法人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的一封信

作者:Admin 来源:学校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4-01-11 浏览次数:
校内法人单位、个体经营户:
    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大政发[2013]30号)文件精神,我校将于2014年1月-2月与全市同步开展经济普查工作。本次经济普查是继第一、二次经济普查以来又一次重大的市情市力调查,是事关国家和地方经济生活的一件大事。您们提供的信息数据将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重要的数据支撑。
    根据普查工作要求,此次经济普查将利用手持电子终端设备拍摄“三证”(工商营业执照或编制、民政等部门的审批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并进行数据采集。根据高新区的工作部署,我校辖区内的事业及社会团体法人单位的正式入户登记时间为2014年1月10日--2014年1月13日,企业法人单位及产业活动单位的正式入户登记时间为2014年1月13日--2014年1月20日,个体工商户的正式入户登记时间为2014年2月23日至2014年2月28日。
    为了全面完成普查工作,请你们积极配合和支持普查工作,按时、如实地填报核查表,不得提供不真实或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资料。同时,依据《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对在经济普查中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经济普查的目的,并严格予以保密。
在本次单位核查工作中,对你们所给予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谨表示衷心的感谢!
           
                                        大连理工大学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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