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通知

关于申报大连市第三批劳模创新工作室的通知

作者:Admin 来源:学校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3-11-28 浏览次数:
    按照市总工会十五届六次全委会部署和《大连市总工会关于创建劳模创新工作室的实施意见》要求,现就申报第三批劳模创新工作室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有一名或几名在技术、业务方面有专长、理论水平、工作经验和创新能力的知名劳模作为核心,能够组成专家型团队;
    2. 有开展创新活动的基本活动场所和设备设施;
    3. 有一套完整的工作制度和管理办法;
    4. 有一定的活动经费,保障各项经济技术、科学研究、学习交流等活动的正常开展;
    5. 每年至少有1~2项成果得到有关方面的认可或认定,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申报材料
    1. 劳模创新工作室申报表(见附件)一式三份;
    2. 所在单位的推荐材料。内容包括该工作室成员近年来的工作内容、研究项目和取得的成绩,设立工作室后的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等;
    3. 工作室的工作制度、管理办法和组织机构;
    4. 反映该工作室成员近年来的工作内容和成绩的照片(3~5张),有条件的可提供相关视频;
    三、申报时间与程序
    欲申报的劳模请认真填写申报表,准备好相关材料,并将各种材料汇集装订成册,于12月4日前送至校工会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至gonghui@,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四、考核与命名工作
    从2013年12月中旬开始,市总工会将组织有关人员,对申报的工作室进行评审和实地考察,拿出初步考核意见,经市总主席办公会或常委会讨论通过后,确定认定名单。对通过审核的劳模创新工作室市总将集中命名授牌,同时给予其一定的资助资金。
 
      附件大连市第三批劳模创新工作室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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