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通知

关于开展辽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

作者:Admin 来源:学校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3-03-13 浏览次数:

各学部、学院(部):

    为贯彻落实全省大会精神,进一步壮大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按照《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实施意见》的规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开展2013年度省级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选拔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全省各类企事业单位(含中直驻辽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申报。

      二、选拔人数

      全省百层次人选计划选拔50名,千层次100名,万层次850名。我校百层次人选推荐指标3名,千层次5名,万层次8名

      三、选拔条件

省级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分“百”、“千”和“万”三个层次选拔,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勇于探索、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学风朴实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申报“百人”层次人选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1968年1月1日后出生),“千人”层次人选年龄需在40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后出生)。除具备上述条件外,人选还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百人”层次入选条件

    1、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学术成就卓著,在国内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

    2、承担企业重大、重点工程项目,完成企业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开发、技术改造项目,以及在国外先进技术再创新中取得突出成果,并创造显著经济效益;

    3、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或省部级科学技术二等奖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如获奖等级略低于上述奖励,则须为两项以上奖励的主要完成人);

    4、国家和省部级青年科技奖获得者、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者、省部级以上重大科研课题和国家级工程项目的主持人、已培养出博士毕业生的博士生导师;

    5、理论研究、发明创造和技术创新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并在国际、国内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论文的科教工作者;

    6、在被评选为辽宁“百千万人才工程”“千人”层次人选后,又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或取得突出业绩的人员。

    (二)“千人”层次入选条件

    1、具有扎实系统的专业理论基础,专业工作经验丰富,能够解决科研或生产中重大的、关键性的技术问题,在省内同行中具有一定的知名度;

    2、企业重大、重点项目的主要参与者,并参与完成企业产品开发、技术改造项目,为提升企业能力做出较大贡献者;

    3、主持的科研项目曾获省部级科学技术三等奖以上奖励;

    4、省部级以上重大科研课题和国家级工程项目的主要参与者;

    5、科技开发成果具有较高的实用价值或取得了比较明显的经济社会效益,在国际、国内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论文;

    6、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在理论研究和技术创新等方面取得重要成果,并得到同行专家认可。

    四、选拔办法:

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申报采取组织推荐的办法,由各学部、学院(部)根据选拔条件和指标组织选拔。推荐到学校后,再由学校统一进行选拔。

百层次指标(我校3人):各学部、学院(部)可推荐不超过1名候选人。

千层次指标(我校5人):各学部可推荐不超过2名候选人,各独立建制的学院(含体教部)可推荐不超过1名候选人。

万层次指标(我校8人):各学部可推荐不超过2名候选人,各独立建制的学院(含体教部)可推荐不超过1名候选人。

    五、申报材料:

    1、《辽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候选人情况登记表》(附件1 一式二份)(百、千层次填)

    2、《辽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候选人情况一览表》(附件2, 一式一份)(百、千层次填)

    3、《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千”、“万”层次人选备案表》(附件3,各一式一份)(千、万层次填)

请各单位于2013年3月15日下班前将申报材料和汇总后的《一览表》及“万人”层次人选的备案表(包括电子版文档)报人事处师资科(主楼518室)。

 

联系电话:84708057

联系人:刘静冉

E-mail:szkkh@

 

附件:

    1.辽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候选人情况登记表

    2.辽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候选人情况一览表

    3.辽宁“百千万人才工程”“千”“万”层次人选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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