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通知

关于申报2012年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研究生类)工作的通知

作者:Admin 来源:学校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2-11-14 浏览次数:

 各学部、学院(部):

    为鼓励广大教师积极投身教育教学建设、改革与研究,总结并推广教学改革和实践中的优秀成果,不断提高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根据《大连理工大学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以下简称《评选办法》),学校决定进行2012年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研究生类)的评选和推荐工作,现将具体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 各单位根据《评选办法》的有关规定组织申报校教学成果奖(研究生类)。所申报的教学成果必须经过一年以上的研究生教育教学实践检验,教学效果明显,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在一定范围内具有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

    2. 已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研究生类)的项目不应再申报本年度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同一项目不得本科、研究生兼报。本次参评的校优秀教学成果奖不包括教材奖和单纯的CAI课件。

    3. 申报者需填写《大连理工大学优秀教学成果奖申报书(研究生类)》(附件1)和《大连理工大学优秀教学成果奖申报简表》(附件2),并提供相关的佐证材料。

    二、学部、学院(部)工作

    1、各学部、学院(部)应组织专家对所申报的成果材料进行审查、评定和排序,申报名额不限。

    2、各学部、学院(部)根据审查、评定和排序结果填写研究生优秀教学成果奖项目汇总表(附件3),并要求有专家评审组长签字。

    3、请各学部、学院(部)于2012年11月16日前将所有申报材料(申报书、申报简表和佐证材料均一式三份,汇总表一式一份需盖章)统一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西灰楼后楼206),并将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haott@。

    三、申报流程

    1、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研究生类)不受理教师个人申报,请各申报负责人通过所在的学部、学院(部)进行申报。

    2、申请人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内进行申报。(点击进入)点击左侧最下方“教学改革与教学研究”,进入页面后点击“项目申请”将申报信息填写完毕,未在系统内申报的视为未申报。

    3、申报人必须将所有申报材料的电子版进行压缩,并将压缩文件上传到申报系统“申请文件”中。

     四、成果评选

    2012年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研究生类)的评选将采取网评和会评的方式进行,具体评审要求和答辩时间另行通知,请各位申报人和团队做好准备。

     五、联系人:赵婷婷

     联系电话: 84708332

     电子信箱:zhaott@

附件1:大连理工大学优秀教学成果奖(研究生类)申报书.doc

附件2:大连理工大学优秀教学成果申报简表.doc

附件3:大连理工大学优秀教学成成果奖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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