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通知

关于2012年外语(双语)课程主讲教师培训及资格认定的通知

作者:Admin 来源:学校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2-07-02 浏览次数:

各学部(院、部):

    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继续扩大我校在非外语类专业使用外语(主要指英语和日语)或双语(英汉、日汉)进行公共课和专业课的课程教学,适应我校建设国际知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需要,学校拟于7月中旬进行2012年外语(双语)课程主讲教师培训及资格认定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拟讲授课程为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培养方案中所列外语(双语)课程或经主管部门批准的拟新开的外语(双语)课程。

    取得外语(双语)教学主讲教师资格后,教师应在一年内开设相应课程,否则取消外语(双语)课程教学主讲教师资格。

    2、接受过人事处组织的双语教师培训或具有在所申请语种国家(地区)一年以上的连续学习、工作经历或近五年外语成绩符合公派出国外语条件。

    3、近五年应具有所开设课程或相关课程32学时及以上中文课程主讲经验,教学效果优良。

    二、培训事宜

    1、本期双语教学培训时间为2012年7月14-7月20日。课程具体安排报名截止后在人事处重要通知中另行公布。

    2、报名截止日期为2012年7月4日。

    3、培训费1000元。可校内转账。

    4.、本次培训只针对英语双语教学培训。

    三、资格认定程序

    1、申请人填写《外语(双语)课程主讲教师资格申报表》(见附件),经所在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审核后,报人事处师资科,同时交纳评审费150元/人,报送截止日期为7月16日。

    2、学校成立外语(双语)课程主讲教师资格认定答辩委员会,通过考核答辩认定外语(双语)课程主讲教师的资格,由人事处发放资格证书。

    3、取得外语(双语)课程主讲教师资格的教师,由教务处和研究生院根据教学需要批准其进行外语(双语)课程教学。

    四、答辩安排

    1、答辩要求

    学校拟定于7月20日进行2012年外语(双语)课程主讲教师资格认定答辩。每位答辩人自述8分钟,首先,用1分钟时间介绍开设课程的基本情况,可包括课程性质、开设目的、主要内容、重点和难点,拟采用的教学策略、方法和手段、选用教材等;剩余时间讲授拟申请开设课程。申请开设多门课程的教师,每多一门增加4分钟。

    具体答辩顺序、时间及地点安排请于7月18日关注人事处重要通知。

    2、联系方式

    人事处

    联系人:王卓

    联系电话:84708057

    E-mail:peixun@

    教务处

    联系人:王健

    联系电话:84707326

    E-mail:wangj@

    研究生院

    联系人:赵婷婷

    联系电话:84708332

    E-mail:zhaott@

    附件:外语(双语)课程主讲教师资格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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