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通知

校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作者:Admin 来源:学校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2-06-25 浏览次数:

 校内各单位:

    为确保学校有一个稳定的学习、工作环境,防止安全事故发生。根据辽宁省教育厅文件精神,学校将于近期对各单位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以各单位自查自纠和学校抽查相结合。

    二、检查时间及安排

    6月28日各单位各级安全主管领导带队自查。

    6月29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公安处、后勤处针对各自安全监管内容自行组织对各单位抽查。

    6月29日至7月20日为安全隐患整改期,届时各单位要组织安全整改复查。

    三、检查内容

    1、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重点检查涉及各类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质、特种设备等危险源使用管理的有关学部以及实验室、实验中心等重要场所,督查安全管理制度的建设和落实情况;各实验室日常安全工作计划和安全措施是否制定;学生进入实验室是否进行了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导师安全责任制是否制定和落实;各教学实验场所的用电安全管理、液固态废弃物排放管理情况。

    2、公安处:重点检查学校各教学实验场所、各类宿舍、食堂及人员密集活动场所的消防制度建设、消防器材配备等消防管理情况;校内交通安全管理以及公共治安管理等。

    3、后勤处:重点检查医院医疗废物管理是否到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是否完善;公共卫生设施是否完善;环境清洁卫生垃圾清运是否及时彻底,幼教中心公共卫生执行情况等。检查落实食材的采购管理、加工管理以及食堂管理等涉及食品卫生安全各项制度的配套落实情况。

    各单位在检查结束后,请将书面总结材料于7月3日下班前报校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安全办将及时汇总并上报校领导。学校本着奖优罚劣的原则,对认真完成检查和总结的单位将给予通报表扬;否则将给予通报批评并依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安委会办公室电话:84708687  电子邮箱:yangws@联系人:杨文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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