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通知

校园文化节系列活动——“我心目中的大工一景”校园景观建设意见征集活动通知

作者:Admin 来源:学校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2-05-08 浏览次数:

    校园景观是全校师生共同学习生活的总体环境,也是构建大学文化的外部环境,打造优美的校园景观可以陶冶师生的审美情操,积淀浓厚的文化氛围,在“润物细无声”中达到大学文化的持续积累、文化育人的目标。为进一步推进学校文化建设,增强校园环境的人文底蕴与教育功能,现面向全校师生、离退休教职工、海内外校友征集“我心目中的大工一景”为主题的校园景观建设意见。

    一、征集内容与形式

    提出的建设意见需要立意于我校的人文传统与文化氛围,能够表现出我校的校风学风,提议建设的景观可以有助于提高校园环境的美化程度,能够增强校园环境的文化氛围,提升校园风光的观赏价值。

    本次征集活动的主题为“我心目中的大工一景”,提出的建设意见方案需要围绕学校内某一处的文化景观的建设(如设计雕塑、园林绿化、环境装饰等均可),可以通过文字或图片的形式提交。

    二、投稿要求

    1、本次征集活动面向在校师生、离退休教职工、海内外校友。每个作者可以递交2-3个建设意见,每一份建设意见只针对一处校园内的文化景观。

    2、建设意见既可以采用文字叙述的形式,也可以用图片设计进行直观的展示。采用A4的纸张大小,说明寓意、背景、尺寸、比例、颜色等相关信息。

    3、投稿方式:方案写清单位、姓名、通讯地址、联系方式(含手机)等其他个人信息。

    电子稿件:发送至aaschool@163.com,文字形式的设计稿储存方式为WORD文档;图片形式的设计稿存储格式为JPG文件,大小不超过500K。电子邮件主题“校园景观建设意见征集+作者名。

    纸质稿件:邮寄至大连理工大学建筑与艺术学院办公室,邮编:116024,信封左下角注明“校园景观建设意见征集”;或直接交至大连理工大学建馆202室。

    4、截稿时间:2012年5月31日。

    5、产品设计的方案需要拥有自主的知识产权,若涉及抄袭等侵权行为均由作者本人承担一切后果。入选方案的知识产权和使用权等归学校所有,学校可以对设计方案进行改动,并可应用到学校的各种形式宣传上。

    三、评选与奖励办法

    1、将由学校领导、相关专家组成“校园景观建设方案评审组”,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参选方案进行评审,最终确定采纳的建设意见。

    2、若建设意见被采纳,在景观建设完成之后,会将创意人的姓名镌刻在景观之上,并予以奖励,奖项如下:

    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

    二等奖:2名,奖金20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

    三等奖:3名,奖金5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

    入围奖:若干,赠送精美纪念品,并颁发获奖证书。

    四、相关说明

    1、参加本次征集活动者被视为充分理解并接受参赛要求相关权利义务的规定。

    2、来稿恕不退还。

    3、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大连理工大学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

    五、主办、承办

    主办单位:党委宣传部、资产管理处

    承办单位:建筑与艺术学院

    电子邮箱:aaschool@163.com

    联系电话:0411-84706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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