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通知

关于认定第二课堂学分的通知

作者:Admin 来源:学校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1-12-18 浏览次数:

 

    根据《大连理工大学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的相关要求,现将2008级本科生第二课堂部分学分认定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全体08级在校本科生

二、认定内容

1. 讲座

包括教务处组织的现代科学知识讲座、人文社会科学知识讲座、专业技术知识讲座等。

2. 竞赛

参加市级以上各类竞赛,且未享受成绩乘系数、申请课程免修和计行为积分的,可以申请计入第二课堂学分。

3. 社会实践活动

包括寒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和日常社会实践活动、青年志愿者协会及其分会和红十字会组织的志愿服务、校团委组织的社区挂职活动等实践活动。

4. 两组学习

包括基础理论学习、特色理论学习活动等相关的理论学习活动。

5. 社团活动

校团委认定的各类社团活动。

6. 其他

学部、学院根据自身特点,设置的第二课堂内容。

三、认定程序

1. 讲座

学生凭讲座记录卡,累计听取8次以上讲座,计为1个学分。2008级本科生以班级为单位,将讲座记录卡交至所在学部(学院)教务办,审核通过后,将学生成绩录入《第二课堂成绩认定汇总表(讲座)》(附件2),报送教务处。

2. 竞赛

2008级本科生凭竞赛成绩证明,交至所在学部(学院)教务办,经学部(学院)审核后报教务处最后核定,按照《大连理工大学第二课堂学分计算方法》计入学分。

3. 社会实践活动、两组学习、社团活动

由校团委负责认定,具体要求详见校团委通知(附件3),也可登录校团委网站查看并下载附件http://tuanwei.。

4. 其他

各学部(学院)根据自身特点设置的第二课堂内容,由各学部(学院)根据学生参与情况,填报《第二课堂成绩认定汇总表(其他)》(附件4),报送教务处。

四、认定要求

本次认定的活动时间范围为2008年9月至2011年11月,所有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申请材料请于12月30日前提交至相应部门。各相关部门汇总审核后,于2012年1月7日前报送教务处。

2008级本科生未修满4个第二课堂学分者,请根据自身情况在毕业前补修第二课堂学分。校团委会将在团委网页公布2012年的各类社会实践活动、两组学习、社团活动等第二课堂相关安排,希望同学认真关注并积极参加。

附件1:《大连理工大学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2: 《第二课堂成绩认定汇总表(讲座)》

附件3:《校团委关于认定第二课堂部分学分的通知》

附件4:《第二课堂成绩认定汇总表(其他)》

             

      教务处  共青团大连理工大学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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