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3月24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督查组要求,进一步加强校园封闭管理,严防新冠肺炎疫情输入校园风险,确保在校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大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就相关要求通告如下:
各学校要认真排查校园封闭管理存在的漏洞和问题,严格规范影响校园封闭管理的校内商业经营等行为和人员,针对校园内存在的个人违法违规将自有房屋对外出租出借(转借)、改变用途以及违法违规的商业经营行为,应依法依规及时清理处置;针对非学校管辖人员在校园内居住的,应严格执行在校师生员工疫情防控管理规定,若无法达到学校疫情防控标准的,应限期按防控规定采取管控措施,确保各项校园封闭要求落实落细。
属地政府相关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帮助学校消除疫情防控中的风险隐患,共同守护校园疫情防控安全。对在规范管理过程中不予配合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大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指挥部
综合协调组
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