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学院(部):
按照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辽宁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双千计划”的意见的通知》(辽委办发〔2013〕10号)要求,根据《关于遴选支持辽宁“双千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的实施意见》规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开展首批辽宁“双千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选拔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对象及数量
全省各类企事业单位(含中直驻辽单位)符合条件的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层次人选均可申报。本年度计划选拔30名。
辽宁“双千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要紧紧围绕基础研究、基础学科和科技发展前沿,重点选拔在具有长远经济社会科技效益的基础学科、基础研究领域造诣精深、具有重大创新前景的中青年领军人才。以下人员不列入此次申报范围:
(一)已经申报参评辽宁“双千计划”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的人员。
(二)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符合辽宁“双千计划”选拔条件的人员。
(三)领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符合辽宁“双千计划”领军人才选拔条件的人员。
二、选拔条件
人选应具有中国国籍,全职在省内工作,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敏锐把握国家战略需求和世界科技发展态势,提出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善于采用新思维、新概念和新方法,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关键领域攻关。
(三)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为社会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引导基础理论原始创新,对基础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四)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其他基础研究的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三、选拔程序
符合申报条件的个人均可申请,申请者填写《“双千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申报书》和《“双千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推荐情况一览表》,提交给所在学部、学院(部),同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学部、学院(部)审核申报材料,无异议后,报人事处师资科。
四、申报材料
(一)《“双千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申报书》(一式一份);
(二)《“双千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推荐情况一览表》(一式一份)。
(三)能证明候选人业绩贡献的相关附件材料,入选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层次人选证书或公布文件,候选人身份证复印件(按顺序装订一起,一式一份)。
请各学部、学院(部)于2014年6月16日前将上述材料及电子版报送到人事处师资科,上述材料均需提供电子版,电子版发送至szkkh@。
联系人:刘静冉
电 话:84708057
附件一:《“双千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申报书》
附件二:《“双千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推荐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