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学院,机关各部门:
根据学校集中采购要求,设备零星采购实行集中报批。故除列入学科建设经费购置设备计划、本科教学设备购置计划及盘锦校区设备购置计划以外的其它仪器设备采购均应上报购置计划。请各单位、各经费项目负责人自行统计2014年下半年拟采购的单价1500元以上的设备,填写《大连理工大学仪器设备购置申报明细表》,请将纸质表由经费负责人签字盖学院印章后于9月10日前报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设备科,并将电子版前发至设备处邮箱shebei@,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集中采购或批准自购。未经申报的设备原则上不予办理校产。
联系电话:84708687 联系人:陶老师
《大连理工大学仪器设备购置申报明细表》
详见附件http://shebe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