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贯彻学校2014年7月24日召开的“财政专项预算执行专题会议”的精神,在依法依规、确保工程质量及安全的前提下,保证学校财政专项经费达到预算执行进度的要求,审计处将全力配合,将此项工作作为下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1、请各相关单位在2014年9月5日前,将“财政专项经费工程项目明细及预算执行进度表”(见附件1)上报审计处。
2、建设单位应及时组织好施工单位和本部门的竣工验收工作,做好自审工作,严格把关。
3、为保证财政专项经费按时支付,请各相关单位给审计处预留项目审计时间,务必于2014年11月15日前将工程结算送达审计处。
4、送审资料要求真实、完整。送审金额超出10万元(含10万元)需认真填报《基建修缮工程结算审计报审表》。
5、按要求原则上送审金额超出中标价格的一定比例或绝对值超过一定金额,需提供变更分析和说明。
请各相关单位按要求积极配合审计处做好竣工结算审计工作,确保学校财政专项经费预算的执行进度。
联系人:陈红 刘桂平
联系电话:84706545
附件1:财政专项经费工程项目明细及预算执行进度表
附件2:竣工结算送审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