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4年年终财务决算工作,保证老师和同学顺利报销,现将年末票据报销等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已取得报销票据(发票或收据等)的老师和同学请尽快报销,10月之前(含10月)取得的票据在11月底报销完毕,过期不再报销。12月将只能报销11、12月票据。
2、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大连理工大学关于加强借款管理的规定》(大工校发[2006]46号):差旅费借款,在出差返回后一月内报销,借款后因故未出差的,应在一周内返还借款;材料借款,在借款后二周内报账;除进口设备、集中采购设备外的设备借款,在设备验收合格后一周内报销,逾期未办理报销的必须书面说明情况;其他现金借款,一个月内必须冲账。
联系人:王玥 电话:84708887。
3、账号内存在2013年及以前未还清差旅费、材料等借款的,12月份将暂停该项目负责人账号收支,并申请扣减工资收入,直至还清借款。如有合理原因及特殊情况,请将书面说明加盖院系公章送交财务处。
联系人:王玥 电话:84708887。
4、根据教育部要求,各类财政拨款专项资金,必须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否则净结余将收回。请各项目负责人做好经费使用计划,合理安排报销时间,加快经费执行的同时保持预算执行的均衡性,避免突击报销。
联系人:马素蓉 电话:84708442。
涉及的项目如下:
“985”工程专项——项目编号为****-87****,
修购专项——项目编号为 8888-8810**,
长效机制专项——项目编号为 8888-884**,
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编号为****-85****,
本科教学工程专项——项目编号为0203-881001,
重点实验室专项——项目编号为****-09BD**,
民口重大专项——项目编号为****-08MK**,
人文社科专项——项目编号为****-842***,
高技术研究专项——项目编号为****-03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