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提升学校自主创新能力、原始创新水平与高层次人才培养水平,财政部、教育部设立了“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大工办发〔2010〕2号)(附件7),启动2015年度大连理工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项目申报立项工作。
一、资助范围
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支持瞄准世界科技发展前沿、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学术思想新颖、交叉领域学科新生长点等基础学科、应用学科方面的创新性研究项目。
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主要用于支持青年教师开展自主选题科学研究工作。支持对象一般应在40周岁以下,适度支持引进正在国外学习工作,年龄在45岁及以下的专家学者。
二、资助项目类别
2015年度学校将启动如下六个专题的项目资助工作:
1、重大项目培育科研专题。资助科研团队开展以国家重大需求为导向、以牵头和参与国家重点重大科研项目为目的的前期培育研究。
2、优秀青年人才科研专题。资助优秀青年教师开展基础研究领域的创新性研究,培育申报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基金委优秀青年科学基金后备人才。
3、理科基础科研专题。资助教师在基础学科理论研究领域开展自主选题科学研究工作,提升传统学科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
4、前沿探索与学科交叉科研专题。资助面向战略新兴产业的前沿研究以及多个学科教师共同开展的具有较明确目标和创新点的交叉领域前瞻性研究。
5、重点实验室科研专题。资助省部级重点实验室科研人员开展自主选题科学研究工作,提升实验室平台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
6、人文社科科研专题。资助人文社会科学领域自主研究以及与理工学科交叉研究。
三、研究年限
以上六个专题的各类项目研究年限都为2年。
四、申报须知
1、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应当避免与国家科技计划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竞争性选题及企业单位已有成果、已公布有重大进展的科研项目重复安排,同时,除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项目外,还应避免重复国际上已做过的工作。
申请项目及所研究的内容必须是未获得其他渠道或项目资助的。若申报项目名称或研究内容与已获得其他渠道资助的项目相同或类似,经项目管理办公室审核确定,取消该项目的申报资格。
2、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项目实行限项规定,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项目,作为主要参加人同期参与承担的项目数不得超过2项。
已获各类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项目资助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以及尚未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不能申请2015年度项目。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项目上述六个科研专题实行项目结题后隔年申报的规定。
3、项目管理办公室受理项目申请,对申请人及申请项目的资格条件进行形式审查,组织评审专家组进行评审。项目管理办公室根据评审专家组的评审意见,将评审结果报“大连理工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工作领导小组”审批。评审结果在校园网公示后,项目管理办公室下达资助通知书。
4、项目负责人要按照资助通知书的要求填写项目任务书,《项目任务书》经项目管理办公室审核批准后,将作为项目实施、经费拨付使用和检查、验收的依据。
五、申请办法
1、重大项目培育科研专题申请办法,请见附件1。
2、优秀青年人才科研专题申请办法,请见附件2。
3、理科基础科研专题申请办法,请见附件3。
4、学科交叉前沿科研专题申请办法,请见附件4。
5、重点实验室科研专题申请办法,请见附件5。
6、人文社科科研专题申请办法,请见附件6。
六、申报要求
2015年度申报工作启用“大连理工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平台(网址)”,请各院系按照管理办法和通知要求审核确认申请人申报资格,由科研秘书通过“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平台”给申请人分配登录账号。《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平台教师使用说明指南》请见附件13。
请各院系按申报项目类别汇总本院系《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项目申请书》,填报《学院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12)统一报至科学技术研究院相关部门。不受理个人申报。
七、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2014年12月9日
附件1:重大项目培育科研专题申请办法.doc
附件2:优秀青年人才科研专题申请办法.doc
附件3:理科基础科研专题申请办法.doc
附件4:前沿探索与学科交叉科研专题申请办法.doc
附件5:重点实验室科研专题申请办法.doc
附件6:人文社科科研专题申请办法.doc
附件7:大连理工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doc
附件8:大连理工大学重大项目培育基金实施细则.doc
附件9: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项目申请书-重大项目培育基金.doc
附件10: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项目申请书-优秀青年人才科研专题.doc
附件11: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12:学院申报项目汇总表.xls
附件13: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平台教师使用说明指南.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