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简化教育部直属高校进口产品的审批程序,自2015年起采购进口产品的审批工作将由一事一报改为目录审批制。凡纳入采购目录内的进口产品将无需单独申报审批,而采用年度备案制,该产品目录每年更新一次。
不在该目录范围的进口产品采购需要单独审批,手续较繁、周期较长。
近日,教育部政府采购中心组织了部分高校编写了《教育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目录(征求意见稿)》,发给所有部属高校进行核对、修改和增补(详见附件一)。请各学部/学院、各部门结合本单位采购进口产品的记录和下一年度的采购计划对该目录进行核对、修改和增补,认真填写“修改表”及“增补表”,“删除表”可以不填, 重点放在增补表上。增补表是指目录中没有我校将要采购或以后可能采购,且很有必要进口的设备,要填写品名和具体指标。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二中的填表注意事项和目录说明。
请于2014年11月28日17:00前以部门为单位反馈至设备处(以电子邮件形式)。设备处汇总后将于12月5日统一组织上报教育部。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次目录完善工作,务必通知到本部门所有教师,按时反馈信息,以免影响2015年及以后进口设备的采购效率。
联系人: 张静
联系电话:84706425
电子邮箱:zhangjing@
附 件1:《关于征求<教育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目录>编制意见的通知》(教财司便函[2014]154号)
附件2-1: 填表注意事项
附件2-2: 目录说明
附件2-3: 无国产汇总表
附件2-4: 有国产汇总表
附件2-5: 修改表
附件2-6: 增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