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教职员工:
一、根据国税发【2005】9号文件规定,“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的个税独立计算,按12个月均摊。此优惠政策每年只能享受一次。
二、申报办法:按“校内职工工资外收入发放申请表”申报。
三、交表时间截止到12月19日下午5:00。
四、适用范围:学校12月份在职人员(不含离退休人员及校外人员等其他人员)。
五、申报要求:请务必在“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栏填写“全年奖金”。
六、计税方法: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在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中找到所在税档范围,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七、重要注意事项
奖金的发放对象必需与此课题相关。请各位项目负责人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时候,仔细审查发放对象资质。
项目负责人对发放对象与课题的相关性负责。因发放对象与课题无关产生的经济责任及税务风险,由项目负责人承担。
咨询电话:847088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