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学院(部): 根据《大连理工大学(非事业编)专职科研人员聘用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现将2015年度专职科研人员(非事业编)岗位设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职科研人员(非事业编)”,是指由大连理工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以下称科研院)聘用和管理,在学校专门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等工作的不纳入学校事业编制的人员。 二、 岗位设置 1.岗位类别:项目研究人员岗位和项目实验技术人员(含技术工人)岗位; 2.设岗要求:每个专职科研人员(非事业编)岗位需对应年进款经费30万元以上的在研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纵向项目,或年进款经费60万元以上的其他科研项目,且项目预算中可支出足够的人员费。 三、 申报程序及要求 1.项目负责人根据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等科研任务的需要,结合设岗要求填写《大连理工大学专职科研人员(非事业编)岗位设置审批表》,并将审批表和附件材料提交学部(学院)审议; 2.学部(学院)组织专家审议设岗材料; 3.学部(学院)汇总审议通过的申报材料报科研院。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申报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 (一)纸质材料(正反面打印) 1.每个岗位设置审批表一份; 2.每个岗位附件材料一份。附件材料包括: 1)申请设岗项目正式立项批复文件复印件; 2)申请设岗项目申请书复印件,如有任务书(或计划书),也需提供任务书(或计划书)复印件; 3)在学校财务处备案的项目经费预算表复印件。 (二)电子材料 1.《大连理工大学专职科研人员(非事业编)岗位设置 审批表》; 2.《大连理工大学专职科研人员(非事业编)岗位设置一览表》。 五、时间安排 请将岗位设置申报材料于2015年 3月20日前由学部(学院)统一报科研院基地与科研机构管理部(主楼207房间)。 联 系 人:杜 冲 联系电话:84709053 电子邮件:du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