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异地居住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就医需求,根据《大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管理试行办法》,现就异地居住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申报通知如下:
一、参加大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市级统筹区域外异地(中国境内)居住一年以上的退休人员,均可按照就近就医的原则,选择一所当地医院作为异地居住的定点医院。
二、办理异地居住就医退休人员,应到人事处工资科填写《大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申请表》,提供异地居住就医退休人员在外地的户籍证明,或暂住证明,或其配偶、子女在外地的户籍证明,经大连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审核同意后,即可在异地就医,同时将其IC卡封存。
办理地点:人事处工资保险科(主楼508室)
申报时间:12月4日---12月20日
联系电话:84708718
联 系 人:宋颖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