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工作,充分调动博士生导师积极性,加强对派出学生学习方面的检查、指导和情感联系,进一步推动我校与国内外高校学科、人员之间的实质性交流与合作,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设立了“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我校推荐名额为7 人。
二、选派对象
重点支持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院校中联合培养博士生的国内指导教师。
三、选派类别
高级研究学者。
四、交流访问及资助期限
时间为四周,派出人员访问的国外院校、科研机构应与所派出学生留学单位一致;派出人员邀请方应为派出学生的外方指导教师或外方指导教师所在院校、 机构主管部门。
学校申请时间为8月28日—9月1日止。
联 系 人:潘广贤
联系电话:84708702
办公地点:国际合作与交流处206室(西灰楼,原青年教师公寓)
附件:2011年博导申请表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