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学院(部):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11年度国家公派选派计划,结合学校发展和研究生双语教学工作需要,学校今年继续选派研究生双语课程教师赴国外进修。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选派计划
2011年学校拟选派6-10名研究生双语课程教师出国进修,进修时间为半年到一年。
二、申请条件
1、选派教师原则上应具有教授、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教学经验比较丰富、教学效果优良;
2、选派教师年龄在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3、选派教师应具有较好的英语基础,良好的口语交流能力,外语条件详见《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优先选派参加过人事处组织的英语培训且PETS-5考试成绩优秀者;
4、根据学科建设和专业发展需要,优先选派计划开设“双语课程”和承担培养外国留学生任务较多专业的教师;优先选派研究生国际化建设专业的教师;
5、优先选派已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全额资助项目未获批准人员。
三、研究生双语课程条件
申请开设的研究生双语课程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全校研究生公共基础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
2、任课教师原则上应具有教授、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或已经取得人事处认定的双语授课主讲教师资格;或具有博士学位,且具有在英语国家(地区)一年以上的学习、工作经历,教学经验比较丰富、教学效果优良;
3、研究生双语课程的教学应采用教师讲授为主或教师讲授与师生讨论相结合为主,注重培养研究生语言交流应用能力,选课人数原则上公共基础课(不少于15人)、专业必修课(不少于15人)、专业选修课(不少于20人);
4、研究生双语课程,应采取全英语教学课件,包括原版英语教材或自编英语教材、英语作业、考试、英语板书或多媒体课件,英语讲授课时至少占50%;
5、研究生双语课程在开设之前应已经以汉语或英语连续开设至少两次,且还将继续开设至少3次;
6、批准的研究生双语课程,应将学时数增加16学时,以保证双语教学效果。学生如果选修两门双语课程,可免修专业英语课程。
四、选派程序
1、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名额不限。申请人填写《研究生双语课程教师出国进修申请表》一式两份,由所在院系推荐并签署意见并排序,于2011年7月18日前将申请表及电子文档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研究生院对申请人员进行初选,于2011年7月20日报校人事处审核;
3、人事处审核后,研究生院公布拟派出人员人选,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组织申报;
4、2011年9月,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公布录取名单并派出。
五、资助内容
全额资助,生活费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和学校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六、派出方式
个人自行联系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名教育及研究机构,重点联系英语国家和地区。
七、派出及管理
派出人员在派出前,须与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等手续。派出后应遵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派出期间,派出人员应自觉接受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的管理,按照所在国(地区)要求及时购买医疗保险。
八、回国后要求
派出人员回国后,应在一年内开设一门研究生双语课程。
九、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赵婷婷
联系电话:84708332
电子邮件:zhaott@
附件: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doc
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双语课程教师出国申请表.doc